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2022/1/4 6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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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如果有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情形,如果承包人不解除流转经营合同,农村经济集体可以解除,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农村经济集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就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如果有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情形,如果承包人不解除流转经营合同,农村经济集体可以解除,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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