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是否允许买卖

2022/1/6 5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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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安置房是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后,由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一般是原地进行安置,拆迁安置房要注意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是否允许买卖

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不过,要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你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说下。

要是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造成你实际损失的,建议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取得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后,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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