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2022/1/5 59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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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管辖权异议后,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1、提起管辖权异议后,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百一十四条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因而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管辖权异议后,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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