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缴纳,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2022/5/4 48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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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加处罚款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缴纳,公安机关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加处罚款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缴纳,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1、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

二、交通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

1、交通违章罚款以交通警察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通警察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就要缴纳滞纳金。

2、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交通违章罚款缴纳方法)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2)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3)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4)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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