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知道就提供不知道可以不提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流程有哪些
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一五日内开始审查。
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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