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如何确定对方账户财产

2022/1/6 35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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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的一方在离婚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掌握对方财产状况的,有权在提供相应线索的基础上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如果发现一方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隐匿方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离婚前如何确定对方账户财产

如果离婚时不知道对方财产状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二、夫妻一方隐匿共同财产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匿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存在隐匿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不知道对方财产状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调取,法院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客观的审核相关的证据,如果发现一方存在隐匿共同财产情形的,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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