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期限延期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吗

2022/1/5 53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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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出现严重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可以进行接管,那么接管期限延期是不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接管期限延期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接管商业银行的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所以延长接管期限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六十七条 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银行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的条件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金融债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2、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4、拨备覆盖率达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5、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6、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申请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或金融债及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申请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或金融债及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接管商业银行的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所以延长接管期限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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