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2022/4/25 72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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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是专属管辖,而是属于地域管辖,一般出现的施工行为地就是为合同的履行地,从而就会由施工行为地或者是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处理,不同的情况所存在的情形就会不一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专属管辖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是怎么样的

1、和解,即双方在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沟通后相互理解达成共识;

2、协调,是指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对争议部分予以明确,使争议双方能够解决争议问题;

3、仲裁,指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

4、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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