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可否双赔

2022/1/5 50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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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因为现在的社会车辆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人们开车的时候不注意交通安全,那么关于人身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可以双赔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人身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可否双赔

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人身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可以双赔的,当然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的,汽车保险理赔的话是要经过相关的流程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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