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司赔偿款是否要交税

2022/1/4 50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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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价外费用,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古旧图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项目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公司对公司赔偿款是否要交税

公司赔偿款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古旧图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公司的赔偿款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价外费用,需要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古旧图书等项目无需征收增值税。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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