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定罪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为,如果行为人有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当予以立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
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容易混淆的地方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对电力设备进行盗窃,同时也破坏了电力设备,危机公共安全。这种情形属于刑法中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应定破坏电力设备罪。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盗窃的对象即电力设备不是正在使用,而是已经废弃或者还没投入使用的电力设备,那么此时就不会危及到公共安全,仍然是以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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