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公司没有解散

2022/1/2 59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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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要备案的。所以公司没有出现解散的情形,公司没有清算备案的,可以证明公司没有解散。

一、如何证明公司没有解散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要对清算组进行备案,如果公司没有进行清算备案,或者公司没有出现解散的情形,就可以证明公司没有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重组需要清算吗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

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除非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无经营能力等情况。在破产清算中,债务人不可管理其财产,而是由管理人接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要备案的。所以公司没有出现解散的情形,公司没有清算备案的,可以证明公司没有解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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