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2022/1/4 65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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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如果自己遭遇犯罪行为的,是可以找就近的派出所报案的。符合派出所管辖范围和立案条件的,应当上报公安机关来立案。那么,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相关内容,除了法律规定的由专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都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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