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失职罪立案标准

2022/6/16 8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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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有企业失职罪立案标准是: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关于国有企业失职罪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国有企业失职罪立案标准

1、国有企业失职罪立案标准是: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枉法裁判罪是否为渎职罪

枉法裁判罪是渎职罪。构成枉法裁判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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