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驳回回避申请如何处理

2022/3/1 7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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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审查,不属于刑事诉讼法29、30条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关于刑事案件驳回回避申请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驳回回避申请如何处理

1、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2、法院经审查,不属于刑事诉讼法29、30条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二、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1)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的。

(2)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3)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审查,不属于刑事诉讼法29、30条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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