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涵义是什么

2022/1/4 62次阅读 律师整理
专业辩护律师团队 编审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7×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导读:
具体到汇票的保证,是指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汇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负担与其同一内容的汇票债务为目的的一种附属票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汇票保证具有这样几个法律特征:其一,汇票

作为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汇票保证具有这样几个法律特征:其一,汇票保证人是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可见,我国《票据法》对汇票保证人的资格并无实质限制,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论是法人、其它组织还是自然人,只要具有代为清偿的票据债务的能力,原则上均可担任保证人。被保证人是汇票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等。其二,汇票保证是单方法律行为。这与民事保证有所区别,民法上的保证是双方法律行为,民事保证成立的前提是保证合同(协议),而票据法上的保证则为单方法律行为。其三,汇票保证是一种要式行为、无因行为、独立行为。保证人在实施保证时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不受基础关系有无的影响,同时,当被保证的汇票债务无效时,并不影响保证之效力。

票据法理论及立法上,汇票保证有全部保证和部分保证、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正式保证和略式保证、单纯保证和不单纯保证之分。全部保证,是指保证人就汇票全部金额进行保证;部分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就汇票的部分金额进行保证。我国《票据法》仅承认全部保证,不承认部分保证。单独保证,是指仅有一人作为保证人进行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就同一汇票债务所进行的保证。我国《票据法》既承认单独保证,也承认共同保证。正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的同时,还记载“保证”字样的保证;略式保证,是指仅有保证人签章而没有记载“保证”字样的保证。我国《票据法》仅规定了正式保证。单纯保证,是指不负担任何条件和限制的保证;不单纯保证,是指附带条件和限制的保证。我国《票据法》不承认不单纯保证的效力。

汇票保证的目的在于对特定汇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提供担保。但是,在实践中出现票据保证恰恰说明了票据债务人的信用不高,因为如果债务人本身就有良好的信用,那幺他们就不需要再另行寻找保证人了。因此,一般汇票债务人并不乐于利用汇票保证制度

声明:如果内容错误请联系纠正,如果侵权,请【举报】联系删除。
查看全部

当前多位律师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