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如何处理

2022/4/11 79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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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如果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应当认定无效。关于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如何处理

1、当事人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一)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应当认定无效。

(三)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九十条 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应当认定无效。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

二、刑事和解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

1、双方当事人提出和解

双方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可以自发提出和解。不过,自诉案件允许和解,公诉案件还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故意伤害罪,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人犯的罪较重的仍然要负担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

为给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达成一致即可。

3、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

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司法机关就会告知对方可以进行和解。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和解协议书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如果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应当认定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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