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销案件时涉案财物要返还嫌疑人怎样处理

2022/5/10 57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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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检察院撤销案件,需要将查封、冻结等的财物返还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或者书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解除冻结,返还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关于检察院撤销案件时涉案财物要返还嫌疑人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检察院撤销案件时涉案财物要返还嫌疑人怎样处理

1、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物需要返还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或者书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解除冻结,返还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九条

二、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如何保管

1、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2、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

3、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4、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撤销案件,需要将查封、冻结等的财物返还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或者书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解除冻结,返还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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