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以按走私论处

2022/1/4 59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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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可以按走私论处的行为包括: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等。

一、哪些行为可以按走私论处

1、可以按走私罪论处的行为包括: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

2、物品的;

3、在境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2)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二、走私的行为有哪些

没有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没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要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1)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它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要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它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4)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它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5)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它行为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等都可按走私论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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