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事前管理是怎样的

2022/5/18 96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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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列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在向境外投资前,向国家有关部门首次报送文件前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事前管理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事前管理是怎样的

1、列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在向境外投资前,向国家有关部门首次报送文件前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中央企业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1)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

(2)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3)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

(4)项目融资方案;

(5)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6)其他必要的材料。

2、法律依据:《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二、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什么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

2、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

3、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办理境外投资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

1、境外投资的基本事由;

2、境外投资的主体信息(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证件等文件的复印件、公章);

3、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信息;

4、投资规模、包含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额、外方投资额。

5、中方投资的构成;

6、投资项目情况分析(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如属于并购类投资,需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7、项目意义(包括带动出口、获取技术、获取或建立营销网络、创在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情况);

8、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或计划书(并购类投资提供)。

依据《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列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在向境外投资前,向国家有关部门首次报送文件前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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