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应该怎么办

2022/5/9 110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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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注册商标需要经过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如果对这个过程?的结果产生了异议,可以准备相关的异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关于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应该怎么办

1、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3)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注册商标是一件重要的事,但是商标不是说谁用就是谁的,而是必须要在该国家的法定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才能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和认可,当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异议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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