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非诉法律文书吗

2022/1/4 3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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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函不属于非诉法律文书,律师函只是由律师签发的一种通知书,律师函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起到告知的相关作用。

一、律师函是非诉法律文书吗

律师函只是告知书的一种,但是由律师签发的,所以律师函不属于非诉法律文书,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发律师函有什么作用

1、收集证据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而一旦仓促提起了诉讼,往往又不能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得相关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可以通过制发律师函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式如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询证函,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及对争议事实的态度、观点,将对方当事人的回函当作书面证据使用。

2、中断诉讼时效

律师发出律师函是受当事人的委托,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在所发生的纠纷没有提起诉讼与仲裁之前,有证据证明发出了律师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3、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争议,由于存在解决时间过长、存在失去客户、影响企业形象等原因,诉讼并非最佳解决方式,如果通过制发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阐明相关事实,提出问题的严重性,对方可能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有可能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顺利解决纠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函不属于非诉法律文书,律师函只是由律师签发的一种通知书,律师函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起到告知的相关作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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