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诉讼请求怎么写

2022/1/4 36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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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害人在被侵害之后可以去法院进行上诉,上诉的时候需要写起诉书,那么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怎样写呢,诉讼请求的原则有哪些,是不是由规定呢,诉讼请求一般情况要怎样写法院才会支持,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被害人诉讼

被害人诉讼请求怎么写

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本市xx区某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本市xx区某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严惩被告;

二、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各种损失557872.39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44820元;医疗费9572.39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8280元;丧葬费500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事实与理由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

其一,从新原则。

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

其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

其三,归纳从新亦从真。

区分

诉讼标的自然也相应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意思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上利益所不能再细分的具体事项,如果再细分就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诉讼请求。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若干法律上的利益,这些利益按照某种根据可以加以划分,在不能再划分时的基本单位就是诉讼标的。

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判决。无论是德国,还是日本、奥地利、意大利等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使用诉讼标的概念,而多数情况下是使用诉讼请求的说法。

诉讼请求一定要合情合理,在写的时候要前后一致,所以诉讼请求一定要考虑好,不要随便写,因为这可能涉及到之后的判决,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上利益所不能再细分的具体事项,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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