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集合类信托

2022/1/4 8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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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信托的前两种类型都是没有委托人的,它们的受托人是由国家创设的,受益人是法律法规设定条件的,不是信托合同能够设定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所以不存在委托人,那么信托的第三种——非集合类信托,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会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非集合类信托,主要包括遗嘱信托,单一资金投资信托,单一类民事信托,交易保证金等。

1.受托人应该是由委托人选择的,受托人可以是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不一定具备集合投资类信托受托人的资质;因信托账户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基础,商业银行应该成为非集合类信托受托人的最佳选择。

2.受托人权限,应依据委托人合约约定为限,不可自行超越或自行减缩,除非合约约定有违我国法律规定。

3.对单一资金投资信托,我国信托法不应鼓励。信托公司的单一资金投资信托,除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创新产品外,可能会产生避税现象或逃避债务现象。

虽然非集合类信托具备目前所谓信托法律关系的各个要素,如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但这并不能改变非集合类信托的法律关系:它是调整受托人与特殊目的载体之间的管理关系。

因此,非集合类信托,是指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设立的,按信托责任要求对委托人自愿交付资产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进行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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