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2022/1/1 155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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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一、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

2.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包括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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