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怎样
1、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的规定: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旧城改造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论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