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哪些行为违规(二手房买卖中的常见陷阱)

2023/3/22 46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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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哪些行为违规(二手房买卖中的常见陷阱) 媒介服务。衡量买方是否为“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与卖方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 上述问题实际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哪些行为违规(二手房买卖中的常见陷阱)

    媒介服务。衡量买方是否为“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与卖方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


    上述问题实际上是买方在获取了房源信息后撤开了原提供该信息的中介公司,而找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手续。代办手续的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向买方提供房源信息及交易机会,而仅仅是跟进及代为办理了交易手续。代办手续不属于居间的范畴。因此,买方看完房获取了房源信息后,找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手续,并以此为由规避居间服务费的做法是损害中介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其为“跳单”行为。
律师建议:此种行为虽在法律上认定为“跳单”行为,但实践中由于难于举证,对此种情形下的“跳单”认定有一定困难。当遇到题述情况时中介公司可电话、微信联系客户,询问在自己居间下的购买意向,交谈过程中看能否进行取证,如果客户说因我们居间服务费收得太高,代办费太高等而选择其他中介公司进行代办,则可证明客户存在“跳单”行为。
    买方看完房后私下与卖方成交,是否属于“跳单”?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中介公司的主要义务就是给买卖双方提供买房和卖房信息并促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中介公司带买方看房,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居间义务。买方看完房后私下找卖方成交的行为,利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规避支付中介公司费的义务,损害了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跳单”行为。
    律师建议:防止此种“跳单”行为,中介公司可在带看前让买方在看楼纸上签字,看楼纸要明确禁止买方的“跳单”行为,如事前没有签字,可在看楼后让买方进行签字确认或是事后电话、微信联系买方询问其购买意向并进行取证。一旦知悉买卖双方私下进行签单,即可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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