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有限公司应向工商局提交哪些文件、证件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供的文件和证件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
4、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