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有何不同

2022/6/13 10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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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不同有: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提取。关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有何不同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有何不同

1、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区别

(1)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提取;

(2)法定公积金在弥补公司亏损时有严格的程度限制,任意公积金无明确的标准限制;

(3)对于当年的净利润应当先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提取后仍有剩余的方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监事的权力有哪些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上所述,法定公积金相较于任意公积金的任意公积金的任意性差,因此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知道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本质上是不同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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