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去世赔偿金儿子独得?(女儿对母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2023/6/13 22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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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亲意外去世赔偿金儿子独得?(女儿对母亲还有赡养义务吗?)父亲意外去世,这对于多数家庭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但由于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导致很多家庭的子女之间产生矛盾,这更是不幸中的不幸。女儿心中有不满,有
父亲意外去世赔偿金儿子独得?(女儿对母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父亲意外去世,这对于多数家庭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但由于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导致很多家庭的子女之间产生矛盾,这更是不幸中的不幸。女儿心中有不满,有怨气,这是正常的,也还是可以理解的。

父亲意外去世,意外的意思就是突发事故,比如车祸等导致的死亡,或是因为其他人身损害导致的死亡。按照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凡是人身损害到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被害人家属都会得到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为两大部分。一是丧葬费;二是死亡赔偿金。这两笔费用加起来估计是100万以上,这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钱,但是是用父亲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钱。

逝者已逝,在天堂上的父亲,只希望自己用生命换来的钱,能够帮助自己的老伴和子女,解决自己的生活困难问题,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子女们为争夺这笔钱而闹到鸡犬不宁,水火不容。

如何正确处理好儿女之家的矛盾,既要尊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家庭成员之间还应当多一分理解,多一分支持,把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父亲用生命换来的赔偿金,严格来讲不属于父亲留下的遗产,也不属于继承的范畴,而是作为赔偿给家属的精神赔偿和物质补偿。享受死亡赔偿金的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人。第一部分就是自己的直系亲属;第二是直系亲属中,依靠死者身前来养活的人员。


比如自己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虽然都是直系亲属,但有工资收入的人,年满18周岁以上,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人,都不属于享受死亡赔偿金的范畴,但在精神损害部分,是可以享受一部分的。

在本案中,父亲意外事故去世了,所得赔偿金首先要满足爷爷奶奶的生活费用,妈妈的生活费用和孩子的生活费用等。如果爷爷奶奶有养老金,妈妈也有自己的养老金,那么重点就要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费用。

如果全家人都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比如老的有养老金,年轻的已经有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能力能够养活自己,那么这笔钱可以视为遗产,由母亲来主持分配。当然像这个案件之中,赔偿金全部给了儿子,这是肯定是不公平,也是欠妥当的。

虽然死亡赔偿金不像遗产继承那样,是按照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来平均分配,可以根据年龄的大小,儿女的收入情况等来确定,如果母亲没有收入来源的,重点可以作为母亲的养老费用。但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这家人的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

我不知道父亲的赔偿费用全部由儿子独占,这是由谁来主持分配的,如果是自己母亲主持分配的,妈妈这样做是有失公允的。女儿不再有赡养的母亲的义务也是气话,即使母亲把钱全部给了儿子,女儿同样要需要赡养母亲的义务,赡养的母亲女儿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也就是说,能否得到父亲的死亡赔偿和女儿要不要尽赡养义务,不是同一个逻辑关系,没有得到父亲的死亡赔偿,女儿同样有赡养的母亲的义务和责任,这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如果女儿觉得自己太亏,要主张得到父亲死亡赔偿金的部分权利,这还是另外一件事情,既可以和哥哥或者弟弟协商,也可以和母亲协商,甚至可以自己起诉到人民法院,争取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稳定。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父母的孩子,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既然父亲已经去了,不要给母亲过多的压力,家里有母亲,这是维系整个家庭的桥梁和纽带。千万不要将今后要不要赡养母亲挂在嘴上,这些话毕竟是很伤害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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