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

2022/6/10 9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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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跟具有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具有资合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关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

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跟具有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具有资合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不同类型公司设立如何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国有独资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首先在这边小编给大家解释了一下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其次,小编还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了一下设立登记公司时应当提交的文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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