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具体是什么

2022/4/29 94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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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施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关于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具体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具体是什么

1、实施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求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海商法、海事诉讼法和保险法均明确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应当已经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2、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赔偿范围为限

保险人只能在保险赔偿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其不能因行使代位求偿权获得额外利益,代位权利仅限于保险人实际赔付的数额。

3、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具体而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海上保险事故;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瑕疵,则保险人很可能无法成功行使代位求偿权。

4、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从实务上考察,确立代位权,被保险人可以从向责任人(第三人)索赔的争讼中解脱出来,而将之转移给保险人去进行。另一方面,确立代位权,保险人也可从代位求偿中得到营运资产上的经济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位求偿权是属于保险人所拥有的权利,而对于此权利在实施之前也要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只有确定在赔偿之后,以及在赔偿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而第三方也要依法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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