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2022/4/29 11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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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为:行为人有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等,行为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1、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为:行为人有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等,行为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

1、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罪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本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

2、本罪与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本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某单位、公民若是想要制造国家有价证券、公司的债券,在实施制造行为之前,需要确定自己是否具有制造资格。若是没有资格,就不得实施制造行为。否则若明知不具有资格,但依旧制造了国家有价证券,那么此制造行为就涉嫌犯了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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