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在证券市场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2022/1/26 89次阅读 律师整理
专业辩护律师团队 编审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7×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导读:
小编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监管部门。 在公司发行阶段,制订和完善股票发行核准标准、规则、程序和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受理发行申请,委托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拟发行股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监管部门。

在公司发行阶段,制订和完善股票发行核准标准、规则、程序和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受理发行申请,委托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拟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进行审查,并依据发审委意见对发行人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核准与不核准的决定,但不对核准发行的股票的未来收益和投资风险负责。在交易阶段,监管相关市场主体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但不负责也不应调控宏观经济和市场行情。在退市阶段,依法制订、实施和监督有关退市的规范,作出公司是否退市的决定,监督相关主体进行风险提示。

总体来讲,证券监管的目的就在于: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架构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等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市场。中国证监会是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监管职责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机构设置与监管体系

目前,中国证监会下设会内部门和派出机构。(1)会内部门,包括办公厅、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机构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查一局、稽查二局、法律部、会计部、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监察室、派出机构协调办、信息中心、行政中心、培训中心等。(2)派出机构包括:证管办、证券监管办事处、特派办。

声明:如果内容错误请联系纠正,如果侵权,请【举报】联系删除。
查看全部

当前多位律师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