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22/3/20 85次阅读 律师整理
专业辩护律师团队 编审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7×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导读:
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基本内容包括买卖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审查部门收到买卖合同的时间;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等。关于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2、审查部门收到买卖合同的时间;

3、审查意见;

4、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3、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6、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7、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8、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9、如果买卖合同当中的双方当事人或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认为买卖合同无效,对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争执以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到时候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判决书,而不是审查意见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如果内容错误请联系纠正,如果侵权,请【举报】联系删除。
查看全部

当前多位律师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