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2022/3/30 109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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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关于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

(1)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2)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要依据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再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既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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