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公司未申报工伤如何赔偿

2022/1/5 7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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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单位未依法对特殊工种进行申报,且员工人身遭受损害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有权向单位申请赔偿。在认定工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一、特殊工种公司未申报工伤如何赔偿

如果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对特殊工种进行申报,员工因为人身损害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可以向单位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特殊工种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特殊工种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公司需要对特殊工种依法进行申报,如果其未进行申报,员工又在此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出现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时,公司需要对员工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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