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2022/1/18 91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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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保险期限届满后,没有续保的,属于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不予理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关于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1、交强险保险期限届满后,没有续保的,属于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不予理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二、机动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况有哪些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保险期限届满后,没有续保的,属于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不予理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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