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1、(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有毒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销售有毒食品罪致人死亡的话,对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依法判处死刑,就算有毒食品没有造成他人死亡,但有毒食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也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有毒食品的厂家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