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转让后信息未变更消费者能否向注册经营者主张赔偿

2022/4/7 67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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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可向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主张赔偿。关于网店转让后信息未变更消费者能否向注册经营者主张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网店转让后信息未变更消费者能否向注册经营者主张赔偿

1、可以主张。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六条 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网购商品有问题,找不到商家可以找网购平台赔偿吗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的,可以积极找网购平台先行赔付,不过得先满足以下的条件:

1、消费者需要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所以一旦出现商品纠纷时,注意现整理这些关键的证据,以便及时找网购平台解决问题。

2、除适用举证倒置情形外,一般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消费者证明合法权益受损,而消费者可以提供的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

3、消费者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出现其他问题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按法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本来就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

依据《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可向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主张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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