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反担保

2022/1/4 47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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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何解除反担保?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解除反担保

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反担保解除的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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