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14查看:317次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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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王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上海某某工具厂偿还原告欠款若干万元并要求被告周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生意往来,被告上海某某工具厂欠邢台县某某钢制品有限公司钢材款26万余元,后邢台县某某钢制品有限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原告王XX。2011年5月14日,被告上海某某工具厂、周某某承认该债务,并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上海某某工具厂欠王XXxx万元,周某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后法院判决被告上海某某工具厂偿还原告欠款若干万元并判决被告周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