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鸥律师帮女客户争取220万房产

2023/5/26查看:1409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林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鸥律师

被告:陆某(男) 

一、案件背景

 

林女士与陆某结婚10年,生育一个儿子。2019年因疫情原因,陆某因投资失败,公司资金链断裂,全家面临高额债务。夫妻婚后购买房产两套。林女士希望李鸥律师帮助其顺利诉讼离婚的方式,为自己和孩子保住一套房产。

 

二、案件经过 

李律师分析,目前夫妻名下一共有两套房产,两套房产均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林女士没有参与过任何公司的经营,也没有签订过任何借条,不属于夫妻共债共签情形,公司债务与家庭财产之间相互独立,股东仅在出资不实的前提下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夫妻不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陆某以个人名义借款的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消费,林女士也从未在陆某借款的借条上签字,林女士也有理由不承担该部分债务。

 

第一套A房产已经全额抵押贷款,甚至还进行了二次抵押。现在夫妻俩已经没有余钱还贷款。如果还不上贷款,银行有权将房屋收回。那么这套房无疑是一套空中楼阁,请求分割的时候不如让给男方。

 

第二套B房产由于女方购置房产的首付有90%是女方父母出资,那么父母出资的部分可以认定为父母的债权,也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该房资产相对优质,建议女方争取。

 

于是李律师帮助林女士,将诉讼目标定位为:

 

(1)男方分的A劣质房,由男方继续归还A房贷款。

(2)女方分得B优质房,由女方继续归还B房贷款。

(3)B房欠女方父母的钱视为夫妻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法院审理支持了李律师的意见,认定两套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的事实,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判决结果如下:一、A房归男方个人所有,未还清贷款由男方继续偿还;二、B房判归女方个人所有,未还清贷款由女方继续偿还。

 

最让林女士感到欣慰的是,一人一套房,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平公正。拿到法院判决书,有力的证明不存在转移财产的事实,债权人也无法行使撤销权。林女士的房子总算是保住了。而且由于林女士没有签订过任何借条,所以不用为此负担巨额债务,也能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

 

三、案件结语

 

关于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声明:如果内容错误请联系纠正,如果侵权,请【举报】联系删除。
首页 > 典法律师 > 案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