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调解成功并已履行,案结事了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并已履行,案结事了基本案情: 2017年,A公司向B公司租赁房屋一套用于办公,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每年租赁费用40万元,每半年转账支付一次,A公司仅向B公司支付一年的房屋租赁费后,自第二年开始,A公司开始拖B公司租金,经B公司与A公司协商多次,A公司一直拖延不予支付拖欠的租金,B公司遂委托律师起诉。律师点评: 经代理人了解,A公司与B公司双方合作关系较好,B公司的调解意愿较强;本案中A公司的履约能力较强;因此,代理人在提起本案诉讼的同时,申请对A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经保全后冻结了A公司账户上的10万余元,自此开始,A公司愿意积极主动找代理人协商,期望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经过代理人与A公司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开庭时,双方再次就调解的细节进行协商确定,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本案以调解结案。 调解后,代理人不辞辛苦亲自将租赁费发票送至A公司,后A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向B公司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48万余元,B公司催要多年不得的租赁费终于到手,本案案结事了。律师建议:1、发生合同纠纷时,可积极协商,协商不了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准备证据,提起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中仍然可以协商,避免久拖不决,损失扩大;2、诉讼时,采取保全措施,给被保全方一定的压力,有时也很必要;但不是所有案件、情况都适用;3、调解过程中,有时虽然增加了代理人的工作量,但未了促成调解,适当的配合可以事半功倍。 以上内容仅为个人、个案观点,具体操作中须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完全照搬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