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2023/6/14查看:1935次
在刑事诉讼中,有着保外就医这种情况,那么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呢?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保外就医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大家知道刑事诉讼中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吗? 一、什么是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二、刑事诉讼中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三、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形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