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项目投标结束后,就会进行开标,开标的过程应该公开进行,由评估人对投标进行评价,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那么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怎样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项目进行招标活动后,开始投标时,一般是由一些专家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价,确定中标方,那么评标报告要不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经评审,有效标不足三家时。根据《十二号令》,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这里的关键是如何把握"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实际工作中,由此而产生的纠纷
在政府监管方面,要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信用行为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价等监管制度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对招标人合同执行的回访,建立投标人信用记录,在政府主办的专用网站上公布。法律咨询:评标委员会成员要遵守哪些规定律师回
【招投标】评标定标阶段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1、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
选择评标方法评标是招标采购的中心环节,而评标方法的选择又是做好招标采购的关键所在,2004年9月1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第18号部长令)明确了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这三种评标方法
法律咨询: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多少天完成?律师回答:30天完成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最低价评标法与国际惯例相比,在投资者性质及市场所占的投资比例、投资者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目的、市场环境及配套制度、实施操作、参与市场行为的各方素质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因此
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把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机联系在一起,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的同时平衡保障投标人的利益,最终建立起双发合作关系,始终贯穿着代理机构的各项活动。法律咨询:评标委员会是怎样构成的?律师回答: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必须
与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招投标项目实施标后跟踪,通过检查现场项目经理与中标项目经理是否一致等方式,查处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咨询:在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时哪些情况可以补抽?律师回答:1、评标专家在投标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