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人因管理活动产生必要费用的,可以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行为造成管理人损失的,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给予适当赔偿。关于无因管理中的赔偿责任是什么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属于无因管理。而赡养义务是依据法律规定而承担的责任,不是无因,所以不属于无因管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因管理产生债权的,如果债权人和被管理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因管理是一种自发性的为,不是约定性行为。而设立担保是属于约定性的行为,所以无因管理不能设立担保。造成管理人损失的,管理人可向受益人主张赔偿。
他人替自己还债算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人,只要其所管理的事务不属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客观上减少了债务人的物质损失和信用损失,那么,管理人和债务人即成立无因管理,他们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就是无因管理。
有句古话是“见义不为,无勇也。”惩恶扬善、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生活中公民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是无因管理。那么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造成损失由谁承担呢?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销可以避免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分别请求清偿、分别履行,提高了清偿的效率,因此被广泛使用。但是有些债务是不可以抵销的,那么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呢?下面将由的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无因管理是在没有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他人权益的受损,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无因管理是债权产生的情形之一,那么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不能行使抵销权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在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事故,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导致财产损失,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极其必要的。但是大家可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接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社会实践中,存在许多无因管理的行为,当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时,也会有一些人处于善意替他人保管财物。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无因管理是合法占有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的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