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从著作权人处取得稿件;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等。那么对于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权利,而其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侵犯著作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著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对表演者权利主体即表演者的界定,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范畴界定。2、主体类型。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具有价值,对于文字作品、电影作品等,其展览权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未经许可对名人手迹或信件的展览,就不构成对展览权的侵犯。关于展览权是什么权利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小说人物名一般不受著作权保护,但小说收到著作权保护。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必须为作品,且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关于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关于职务表演的权利由谁享有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关于被许可人怎样才能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侵权行为比较多,比如抄袭、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作品、在没有参与创作的作品上署名、随意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不支付报酬等。关于有哪些著作侵权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职务表演的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关于职务表演的演员享有哪些权利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