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究竟能不能返还?一文读懂彩礼返还相关问题

2022/7/7查看:17律师随笔

彩礼究竟能不能返还?一文读懂彩礼返还相关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彩礼包含哪些?三金属于彩礼吗?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期间所给付的财物并不全都属于彩礼范围之内。判断男方婚前给付财物是否属于彩礼范畴,具体可以从“该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给付时的直接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三个方面进行考量。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就其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而言,则大有不同。有的男方给付女方财物的目的是为确立恋爱关系;有的男方给付女方财物的目的是为维持恋爱关系、增进感情。因此,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者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认定为彩礼。实务判例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20)苏0322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所谓彩礼是按照当地风俗给付的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三金’等。如果非按照习俗给付,而是一方表达感情而给付的金钱或者物品,一般认定为赠与。关于原告张某主张的彩礼300000元,金手镯1个、金项链1个、金戒指1枚、黄金吊坠1个均属于彩礼的范畴,被告许某亦认可收到上述物品,应认定为彩礼。”“已办理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情形下的彩礼返还按照法条的字面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在没有证据证实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离婚时原则上彩礼不应返还。但是,实务中经常有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案例,还是支持了部分彩礼返还。实务判例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21)苏0481民初2477号案例认为,“彩礼给付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它是以婚约为前提,以风俗习惯为基础,以财物价值较大为必要,据此,彩礼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习俗性和特定性,而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是为男女双方稳定和持续地长期共同生活,并形成法律上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本案中,原、被告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刚满三个月的交往和生活时间中,即发生矛盾纠纷、互不往来遂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其实质上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以稳定和长期婚姻关系为基础内容的夫妻共同生活,也非被告所辩称的由于双方已经登记过结婚,返回彩礼就不具备条件的辩称。对此,本院认为,被告所收受的彩礼应当予以酌情返回。”“鉴于原、被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本院根据双方离婚的原因、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及双方经济状况及支出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为30000元。”该案例中,男方支付彩礼128000元,登记后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为三个月,法官最后酌定判决彩礼返还3万,返还比例23%。笔者认为上述判决结果较为公平合理,既照顾了男女双方的利益,同时也回应了法条对“共同生活”的实质规定,即便不存在生活困难情形,因为双方生活时间较短(半年以内),离婚时一般支持返还部分彩礼。当前高额彩礼现象愈演愈烈,一些法院对于那些婚前支付高额彩礼,婚后不久就离婚,这种以短暂的婚姻存续期间为对价,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的情形支持彩礼部分返还的判决,不仅有利于弘扬正确的婚姻观,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声明:如果内容错误请联系纠正,如果侵权,请【举报】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