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什么
犯罪是什么
时间: 2015-03-06来源:网络
违法犯罪一般连着说,是因为违法和犯罪是关联着的。在中国人现在的概念中,违法不构成犯罪,严重的违法才构成犯罪。所以,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违法就是违背了礼法规范(法律)。犯罪则是严重违背了礼法规范(法律)。按照我国现在的法律制度,违背了法律应当受到行政法的或民事法的处罚,严重违背了法律构成了犯罪则要受到刑事法的处罚。因处罚的性质不同,我们区分出违法与犯罪的不同。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犯罪是违背了刑事法的行为,犯罪之外的违法只是违背了行政法或民事法的行为。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刑事法,我们就可以明白,刑法典中各类犯罪条款的规定,实际上都衔接着相关的民事法规定或行政法规定。刑事犯罪是些严重违犯民事法规定或行政法规定的行为。所以,刑事法源于民事法和行政法,按中国的法制传统,就是刑律源于礼法。刑律源于礼法。但刑律是刑律,礼法是礼法。刑律和礼法的最大不同,又是什么呢?礼法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社会行为丰富多彩,内容包罗万象,礼法不可能一一做出具体的规范,而只能做引导性的规范。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通则,人们只要遵循礼法的规范引导(“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具体生活中的自由度是相当大的。只要不是故意违犯礼法,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一般都能自然地符合礼法规范的要求。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礼法是根据人们的生活要求和自然规律规定和设置的。顺应人性人情而确定名分,按名分而确定礼法规范,正常的人一般都不会适应不了礼法。循礼法而言行因为简单易行,违背礼法的言行就不会很多,严重违背礼法的言行就更少。礼法的设定是要引导人们行为合德和向善,不是要惩罚人们的过错和为恶。但要引导人们合德向善,又必须惩罚违犯礼法而犯错为恶的人,所以刑罚的设置是不可或缺的。这里,我们特别需要明白的是,古代中国在依据礼法设置刑罚时,特别地谨慎严格。礼法规范相对而言是粗疏的,但一旦启动对违犯礼法者的刑罚,就需要特别严格地设置标准。所以,制刑必须定律,刑律之所以成为专门的名称,就是要强调认定犯罪、用刑惩罚,必须慎之又慎、严格标准。这“律”就是标准。(卜安淳:《法学研究应当重视法标准》,《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4期)何为犯罪,必须严格标准。具体人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有认定的标准。具体的认定机构、认定人员、认定方式、认定步骤、认定过程等也必须有标准。对被确定的犯罪者处以何种刑罚,必须有标准。各种刑罚的具体施行(时间、地点、方式、数量、步骤、过程等),必须有标准。这一切构成整体的刑罚标准,称为刑律。(古代中国维护礼法的是刑律,不称刑法。讨论刑律变迁的可称为刑法的话题,如史书中专设“刑法志”以记载。)共和国在各方面礼法不健全的情况下,先设刑律,这是秉承贝卡尔亚的原则,是恰当的。但忘掉了刑事法律的目的是对礼法的守护,因而不重视刑事法与民事法、行政法的衔接,就可能把握不准刑事法律实施的方向和路径。并且,假如忘掉了刑事法律最关键的特质:刑之律,忘掉了刑罚的那个标准,就可能在将刑律称为刑法的同时,使刑事法律的许多条款缺乏标准。97刑典比79刑典规范许多,缺乏标准的条款有所减少,但还是有许多所谓口袋罪。这些缺乏标准的口袋罪让司法者可以任意将人入罪,因而使许多公民无所措其手足。立法者不明白律之含义,不明白标准对于刑罚的绝对重要性,司法者也是如此。即便是标准明确的刑法条款,司法者不明白其中的标准或故意误解、曲解其中的标准的情况,时常出现。未成年人的标准,正当防卫的标准,证据的标准,量刑的标准,……不仅实务中人无意地甚至有意地淆乱,法学中人甚至刑法学研究者也无意地或有意地淆乱。文章来源:jbac.fyfz/b/84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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